渝价〔2008〕76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首页    知识点滴    概算专栏    渝价〔2008〕76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八年二月二十五 渝价200876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2005]649号)执行时间已至,本应作相应调整,但由于目前国家要求暂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因此,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继续按照渝[2005]649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本通知200811日起开始实行,有效期一年。

2018年12月17日 21:57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