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价2008-152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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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工程造价中介服务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工程造价中介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8152

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机构: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渝价200649号)执行时间已至,本应作相应调整,但由于目前国家要求暂停价格调整,因此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继续按照渝价200649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本通知200811日起开始实行,有效期一年。


OO八年四月九日


2018年12月17日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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