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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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发文日期:2020 1 3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请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市外来渝(返渝人员的严格监测管理。对从重点地区来渝人员一律劝返,对从市外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观察 14 天,由所在社区、单位搞好服务管理;对体温测试异常的由属地政府按规定处理。

二、大力推行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办公,减少会议和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2020年3月5日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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