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质安〔2021〕3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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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切实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工改办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2021年6月1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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