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9〕143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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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9143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的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原计价定额和现行计价定额的,均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一)原计价定额包括: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

(二)现行计价定额包括:201881日起执行的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通用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修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201931日起执行的重庆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管线迁改工程计价定额。

二、调整时间

(一)201941日起进行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以及2019331日前发布了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合同签订均应按调整后的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执行。

(二)201941日前已开工但未竣工的建设工程,201941日前完成工程量部分仍按建筑业增值税原税率执行;201941日起完成工程量部分按调整后的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执行。

(三)201941日前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无论是否办理工程结算,仍按建筑业增值税原税率执行。

三、调整内容

(一)执行现行计价定额或原计价定额的,从201941日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均由10%调整为9%

(二)执行现行计价定额的,其简易计税法调整内容如下:

1.定额其他材料进项税税率和定额其他施工机具进项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

2.企业管理费、组织措施费、一般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总承包服务费,按附件1工程费用标准调整规定的费率进行调整。

(三)执行原计价定额的,除按附件2进项税额计算规定的进项税额扣减系数进行调整外,其他内容仍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941日起执行。

 

 

附件:1. 执行现行计价定额简易计税法工程费用标准调整表

2.执行原计价定额一般计税法进项税额计算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41

1

执行现行计价定额简易计税法

工程费用标准调整表

 

1

专业工程

企业管理费(%

组织措施费(%

一般风险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房屋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

24.41

6.51

1.58

3.70

0.44

住宅工程

25.93

7.22

0.57

工业建筑工程

26.44

8.29

3.52

0.50

仿古建筑工程

17.99

6.16

1.69

3.11

0.29

构筑物工程

烟囱、水塔、筒仓

24.61

6.89

1.69

3.29

0.39

贮池、生化池

39.67

11.40

3.46

0.57

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

45.77

13.97

1.69

3.10

0.61

2.79

桥梁工程

39.59

10.40

2.11

3.12

0.40

2.82

隧道工程

32.27

9.15

2.88

0.32

2.61

广(停车)场

20.87

5.80

1.58

2.51

0.28

排水工程

45.43

11.76

2.76

0.50

涵洞工程

34.16

8.96

2.53

0.45

挡墙工程

18.70

5.66

2.79

0.32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盾构工程

8.17

3.37

1.69

2.84

0.15

2.58

高架桥工程

30.18

7.26

3.54

0.38

3.27

地下工程

30.40

7.37

3.05

0.36

2.78

轨道工程

70.00

19.57

2.47

0.97

2.32

机械( 爆破)土石方工程

18.64

6.83

1.27

0.79/m³

0.21

围墙工程

19.22

5.94

1.58

3.70

0.33

房屋建筑修缮工程

18.75

5.83

3.33

0.25

装饰工程

15.81

9.06

1.90

12.26

1.27

幕墙工程

17.77

10.28

2.11

1.56

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工程

7.17

3.80

1.90

6.94

0.10

绿化工程

5.68

3.00

0.09

通用安装工程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24.97

10.58

2.95

17.98

1.99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27.24

10.65

17.98

2.18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0.20

11.24

21.77

1.97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38.67

17.20

25.90

2.01

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

32.95

13.57

20.07

2.21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32.80

14.20

21.21

2.43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27.53

11.26

20.07

2.03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24.97

10.76

17.98

2.01

消防工程

26.47

11.59

17.98

1.98

给排水、燃气工程

29.84

12.41

20.07

2.09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23.09

10.31

17.98

1.99

市政安装工程

市政给水、燃气工程

26.80

10.52

2.95

18.87

2.11

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12.09

3.67

1.90

14.86

1.02

城市轨道交通安装工程

通信、信号工程

40.41

11.29

2.95

23.66

2.06

智能与控制系统工程

35.12

8.69

21.21

2.51

供电工程

26.21

7.40

21.21

2.32

机电设备工程

31.24

7.52

21.96

2.21

人工土石方工程

10.92

2.33

0.79/m³

0.20

房屋安装修缮工程

14.03

3.98

11.35

1.04

房屋单拆除工程

8.61

1.06

17.98

0.2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标准调整表

2

费用名称

计算基础

简易计税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住宅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1.34/

 

分包工程

计算基础

简易计税方法

总承包服务费(房屋建筑工程)

分包工程造价

2.95%

总承包服务费(装饰、安装工程)

分包工程人工费

11.84%

 

总承包服务费标准调整表

3

 

 

2

执行原计价定额一般计税法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1

序号

材料种类

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的材料费用

2.91

扣税基×扣减系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8.26

3

苗木

6.01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

11.50

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2

序号

材料种类

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定额材料费用

11.50

扣税基×扣减系数

1.1

 

 

 

1.2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

定额费用

8.63

合计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11.50

扣税基×扣减系数

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5.75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4.95

1.4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8.05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8.63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4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费用

4.03

扣税基×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6.33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44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66

5

二次搬运费

3.96

6

包干费

5.43

7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5.52

: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应按不含税价格计,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

5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企业管理费

 

 

对应的各项费用

1.30

 

 

扣税基×扣减系数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6.38

3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3.44

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1.56

5

总承包服务费

4.60

 

 

 

2019年4月1日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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