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措施项目费中性质十分特殊的一笔费用:不可竞争、专款专用、动态考评。实务中围绕它的疑问比较集中,本文以问答形式梳理七个高频问题,口径以国家有关规定及重庆市现行管理规定为依据。
问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与临时设施费。在重庆,其计取及使用管理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的管理规定规范,现行为渝建管〔2024〕38号修订发布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计取标准、使用范围、支付与考评均以该文件为准。
问二:投标时能否下浮竞争?
不能。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费用让利,投标报价必须按规定标准足额计取,评标发现低于规定标准计取的应予纠正。这也是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报价审查中的固定检查项。
问三:费用如何拨付?能否挪作他用?
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后按规定比例预付,并随进度款同步支付,不得以进度款拖欠为由长期占压。承包人应将该费用专项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与临时设施,建立使用台账,不得挪用于其他支出。
问四:费率是固定不变的吗?
不是。费用与施工现场环境、工程类别相关,且实行与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挂钩的动态管理:施工现场未能保持相应标准化水平的,考评后按规定降低计取标准;达到更高标准化等级的,可按文件规定上浮计取。项目开工阶段确定的是基准标准,结算时按考评结果调整。
问五: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处理?
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包含在总包统一计取的费用范围内,由总包按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相应份额,并监督其专款使用;不得重复计取,也不得由分包人另行单独向建设单位申报。
问六:结算时按什么口径调整?
结算时按合同约定与上述管理规定执行:以考评结果对应的计取标准为基准,结合实际发生的符合使用范围的项目进行核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发文口径据实核定,不允许简单地全额扣减,也不允许不做考评直接全额计取。
问七:过程结算与该费用如何衔接?
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各过程节点应按当期完成的考评情况同步核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金额,纳入过程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时汇总各节点考评结果统一调整,多退少补。过程结算不应跳过该费用的核定,避免竣工时集中争议。
要点回顾:足额计取、不得竞争、预付到位、专款专用、考评挂钩、结算调整。六个词记牢,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与结算基本不会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