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2025年我市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示(二)》,提示各有关单位关注电线电缆价格波动带来的工程造价风险。
一、提示的主要内容
提示指出,近期受原材料铜价格上涨影响,电线电缆价格波动较大。为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控,提醒建设市场各方密切关注电线电缆市场价格行情,积极防范因价格波动带来的工程造价风险。
这是本年度第二次价格波动风险提示,指向的是单一材料品类(铜芯电线电缆),而非***性价格异动。这一判断可从同期其他材料价格得到印证:重庆市2025年10月普通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显示,主城区C30强度等级混凝土为290元/m³,C25为280元/m³,处于常规区间,未见明显异动。换言之,本轮波动的成因是铜这一特定原材料的价格上行,而非建材市场的整体性上涨。
二、铜价传导的链条
电线电缆的成本结构中,铜导体占比通常在60%~80%(随规格与截面变化),绝缘料、护套料、铠装材料占比相对较小。因此铜价上涨对电缆价格具有近乎线性的传导效应,且传导速度快于水泥、钢材等品类——电缆生产企业多以“铜价+加工费”方式报价,铜价变动通常在数日内即反映到出厂价。
对造价的影响集中在三类项目:
1. 电气安装占比高的项目:住宅、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动力与照明配电系统电缆用量大;
2. 市政与轨道交通项目:隧道照明、供电、消防联动系统,电缆规格大、用量集中;
3. 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配电线路,虽金额不大但发生频繁。
三、投标阶段的处理
其一,明确风险幅度。 在综合单价中计入的电线电缆价格,应明确取定的价格基准期(通常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合同谈判时争取约定风险幅度(常见为±5%),幅度内自担、超出部分按信息价调整。
其二,区分规格与计价单位。 电缆按“m”计量,但不同截面、芯数的单位长度含铜量差异巨大(如YJV-4×25+1×16与YJV-4×120+1×70的含铜量相差数倍)。调差条款若仅笼统约定“电缆”,而未按规格分类,结算时极易争议。建议在合同附件中列出主要电缆规格清单及基准单价。
其三,警惕“低价中标、调差补回”的策略风险。 若合同未约定调差机制,投标时压低电缆单价,价格上涨后无法获得补偿,亏损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反之,若发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一律不调”,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入足够的价格风险费,而非寄望于事后协商。
四、施工阶段的管控
1. 分批采购、锁定价格:对用量确定的电缆,与供应商签订带价格锁定条款的采购合同,或采用“铜价+加工费”的点价模式,在铜价回调时点价。
2. 进场验收与价格佐证:每批电缆进场时留存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采购发票及过磅或米数记录,作为调差结算的证据。
3. 用量控制:电缆敷设的余量、损耗应有施工方案依据,避免“实际用量远超清单量”引发的调差争议。
五、结算阶段的审核要点
调差结算建议采用“三对照”:
- 对照合同:核对调价条款、风险幅度、基准期价格、可调材料清单;
- 对照信息价: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同期价格信息为准,无信息价的按双方确认的市场询价;
- 对照凭证:采购发票、进场验收单、监理签认的使用部位记录三者一致。
三项中任一项缺失,调差主张的证明力都会显著削弱。
六、结语
价格波动风险提示的价值,在于把“事后争议”提前为“事前约定”。对建设单位而言,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调材料的范围与调价机制;对施工企业而言,应在投标答疑阶段就调价条款提出澄清,而非等到结算时再以“情势变更”主张权利。铜价的上行周期往往持续数月,电缆用量的项目宜尽早启动采购策划。
以上信息来源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公开发布的风险提示,具体调价执行以合同约定及现行计价规定为准。